企业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申报指南
本地
2025-01-28 09:50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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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办理条件
现为广东省户籍,至通知实施之日前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

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注:用人单位依法补缴或者按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求补申报和补缴手续的,不适合本通知。
所需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档案原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份等工作期间的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凭所需资料到龙门县社保基金局二楼社会保险关系股办理;
2.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一个月报送市局审批一次,审批后打印《补缴核定单》,凭《补缴核定单》五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并查找[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服务事项;
2、申办人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3、上传附件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完成申请后按系统提示的工作日内到社保基金局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期限:经审核,资料齐全的,一个月报送市局审批一次;
注:如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申报人补齐资料后再予办理。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社会保险关系股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址:龙门县社保局二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2-7780302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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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广东省户籍,至通知实施之日前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
注:用人单位依法补缴或者按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求补申报和补缴手续的,不适合本通知。
所需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档案原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份等工作期间的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凭所需资料到龙门县社保基金局二楼社会保险关系股办理;
2.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一个月报送市局审批一次,审批后打印《补缴核定单》,凭《补缴核定单》五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并查找[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服务事项;
2、申办人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3、上传附件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完成申请后按系统提示的工作日内到社保基金局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期限:经审核,资料齐全的,一个月报送市局审批一次;
注:如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申报人补齐资料后再予办理。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社会保险关系股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址:龙门县社保局二楼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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