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2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
本地 2025-01-26 03:30 737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22日24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
本地 2025-01-26 00:50 711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2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起,我区
本地 2025-01-26 00:30 714
越秀区关于划定黄花岗街、洪桥街和登峰街风险区域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黄花岗街:水荫路34号大院,云鹤北街一巷至十九巷。
本地 2025-01-25 21:40 749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205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22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秀全街保利水晶花园1栋。 二、花山镇菊花石大道285号宿舍楼。 三、狮岭镇
本地 2025-01-25 21:30 734
越秀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0日起,我区新增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南一街七巷11号。梅花村街:新天地街1号
本地 2025-01-25 21:20 731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地 2025-01-25 15:50 761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 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7日7时起调整的区域 1.南石头
本地 2025-01-25 11:00 812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7日12时起,我区解除矿泉街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瑶池社区北至瑶台前进北街、东至瑶台西街、南至瑶台新苑一街、西至铁路边所围成区域。
本地 2025-01-25 10:10 792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 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5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15日起,将大石街富庭社区富庭华园小区,丽景社区丽水蓝天小区,以及植村一路、三路以东,新置路以南,大山东涌以西,北约南街、北约上街以北的围合区
本地 2025-01-25 08:30 801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部分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2年12月7日0时解除
本地 2025-01-25 03:20 798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及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
本地 2025-01-25 02:20 818